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文件精神,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居住。但有特殊原因确需外宿的学生,经学院批准后,可在校外住宿。为规范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现将退宿办理手续通知如下:
一、学生办理退宿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生本人家在开封市区,经家长同意的,可以在家居住。
(二)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认为不适宜集体居住的。
(三)学校安排学生在外地实习,实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
二、办理程序
(一)学生本人填写《350VIP浦京集团学生退宿申请表》,发给各班负责人进行汇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开封市区的学生需提供户籍证明,患有疾病的学生需提供病历本及医院诊断证明,去外地实习的学生需提供教务处开具的证明),报所在学院审批。
(二)申请退宿学生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在《350VIP浦京集团学生退宿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到所在公寓楼确认退宿事宜,加盖“手续已清”章。
(三)经学院同意退宿且已办理退宿核实手续的学生,学院将《350VIP浦京集团学生退宿申请表》交到后勤学生公寓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退宿手续。
(四)后勤学生公寓服务中心集中到学校财务部门办理退款手续。
三、办理时间
学生每次申请的退宿期限不应超过一学年,申请多学年退宿的学生应分学年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办理退宿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为:
(一)一年级学生(新生)申请第一学年退宿的,应在当学年9月1日至25日期间办理退宿手续。
(二)高年级学生申请退宿的,应在上学年的6月27日前办理下学年的退宿手续。
四、退宿有关要求
(一)申请退宿的学生应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退宿手续,学校财务部门和公寓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受理个人办理退宿退款手续申请。
(二)申请退宿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再受理退宿手续办理申请。
(三)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于2日内搬离宿舍。
350VIP浦京集团环境与规划学院
2017年6月
附件:
350VIP浦京集团学生退宿申请表.doc